胡志明市追逐致两少年摔车身亡,肇事司机获刑三年
原文标题: Ba án tù nhiều năm sau cuộc truy đuổi khiến hai thiếu niên ngã xe, tử v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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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义安省两名少年在追击中坠车身亡,案发后多人获刑多年
一群青少年相约前往炉门(Cửa Lò)观看烟花表演,随后以70至90公里的时速追逐另一伙人约4公里,导致两人死亡。
起诉书显示,4月24日晚,17岁的潘廷通(Phan Đình Thông),居住在雄洲(Hùng Châu)乡,在路上行驶时突遭一伙骑摩托车的人持刀砍砸其车牌,但未砍断。潘廷通通过社交媒体怀疑旧安城县(Huyện Yên Thành)的青少年团伙使用名为"141"的TikTok账号与此事有关。次日中午,得知"141"团伙将前往炉门海滩观看烟花表演,潘廷通便邀约朋友前去打架。当日晚间,潘廷通、陈登科(Trần Đăng Khoa)、黎范文宇(Lê Phạm Vũ)和陶明奎(Đậu Minh Khuê)伙同另外9人,拆除摩托车车牌放入后备箱,戴口罩遮面,寻找对方团伙。陶明奎还携带一把经改装的锋利尖刀。检方指控称,遭遇"141"团伙后,潘廷通高喊指令向对方投掷物品。遭到攻击后,16岁的阮文豪(Nguyễn Văn Hảo)和练洪宇(Luyện Hồng Vũ)两名少年骑摩托车逃窜,被数十人追打约4公里,追逐时速达70至90公里。当行至铁路道口栏杆附近时,车辆发生事故,阮文豪和练洪宇被甩飞落地,双双身亡。
三名被告于9月28日下午出庭受审
9月28日下午,义安省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123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18岁的陈登科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合并其扰乱公共秩序罪所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陈登科共须执行有期徒刑16年6个月。18岁的陶明奎和19岁的黎范文宇均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作为本案挑起者的潘廷通及其他9名涉案嫌疑人,将另案处理,按涉及18岁以下人员的诉讼程序和手续办理。
德雄(Đức Hùng)
翻译时间: 2026-09-28 22:07
核心要素 · 5W1H
- 谁
- 胡志明市一审法院
- 何事
- 对夜间驾车追逐致两少年死亡案作出有罪判决
- 何时
- 2026年8月28日
- 何地
- 胡志明市守德郡
- 为何
- 被告驾车在城区街道追逐他人摩托车,致摩托车失控撞地,两名16岁少年当场死亡
- 如何
- 法院依《2015年道路交通法》及《2017年刑法》第65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吊销驾照3年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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