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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完善土地定价标准,确保地价表贴近实际

原文标题: Hoàn thiện tiêu chí, bảo đảm bảng giá đất sát thực t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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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定价标准,确保价格贴近实际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何氏娥(Hà Thị Nga)表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常委会将全面、认真地汇总会议上各位代表所发表的意见及社会反诤意见。在对《土地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意见时,各专家建议继续完善土地价格表编制标准,使其更加准确地反映每块土地的实际价值与开发潜力。专家建议:除土地类别、区域和位置外,还应将基础设施、可达性、空间特征及法律限制等对土地价值有显著影响的因素纳入考量。

2026年9月23日(星期三)19:00(GMT+7)

上述问题在9月23日下午由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在河内组织的《土地法(修正案)》草案社会反诤会议上提出。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何氏娥;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阮氏芳花(Nguyễn Thị Phương Hoa)共同主持会议。

《土地法(修正案)》主要聚焦以下政策方向:革新并提高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质量;完善土地划拨、出租、用途转换的规定;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支持与收回的规定;完善土地与地价方面的财政机制;完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土地利用制度。此外,草案还着重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数字化转型,提升国家土地管理能力与分级分权;革新土地监察、检查、监督、违法违规处理及土地纠纷、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同时严明纪律、整顿秩序,做好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工作。

会议现场

会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陈玉景教授(GS.TS Trần Ngọc Đường)发表意见认为,第21-NQ/TW号决议(关于修改《土地法》及相关法律的观点与方向编者注)强调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平、透明,避免久拖不决的申诉案件,并优先采用协商转让机制。然而,《土地法》草案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受让项目而言,若投资者已与超过75%的土地面积及超过75%的土地使用者达成协议,省级人民议会将审议通过收回剩余25%土地面积并将其划拨给投资者。陈玉景认为,以行政决定方式收回剩余25%面积,存在将民事交易转化为强制收回的风险,容易引发剩余农户群体的复杂诉讼,未能充分体现尊重平等协商的精神。"《土地法》草案应审慎考虑门槛与机制,确保项目协商转让中剩余25%农户的权益保障。"陈玉景教授建议。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委员、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主任陈玉景教授在会议上发言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民主与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范文义副教授(PGS.TS Phạm Hữu Nghị)认为,2024年《土地法》已构建起较为全面的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制度框架,本次修改不宜从全面推倒重来的思路出发,而应继承已有合理规定,着重解决因体制调整、地方政府两级架构改革、规划融合要求及实践中已显现的局限性所引发的实际问题。具体而言,《土地法》草案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变化,方向是融合规划、精简层级、增加分权、应用数据及增强灵活性。然而,精简规划不能等同于简化权力监督机制,因为土地利用规划具有特殊性:仅边界或用途的细微变更也可能带来土地经济价值的巨大变化。因此,土地规划法律不仅是空间分配的技术性法律,更是控制土地利益分配权力的法律。规划必须保持足够的稳定性,使民众和投资者能够信赖;保持足够的灵活性以满足发展需求;但规划的调整必须足够严密,防止轻易因私利而被"扭曲"。

在土地价格方面,河内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阮氏娥副教授(PGS.TS Nguyễn Thị Nga)认为,草案第78条第2款关于土地价格表编制标准的规定过于简单,不足以反映各地块之间价值的差异。具体而言,草案关于土地价格表编制新标准的规定仅停留在"土地类别、区域和位置",未能充分反映造成土地价值与经济开发能力差异的因素,特别是用于实施投资经营项目的土地。

阮氏娥副教授在会议上发言

阮氏娥副教授认为,按土地类别、区域和位置进行分类对于构建土地价格表的基本框架是必要的,但这三项标准主要在较为概括的层面对土地进行分组。实际上,即便属于同一土地类别、同一区域、同一位置的各地块,其经济价值仍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若仅采用这三项标准,土地价格表有可能反映出某一类土地的均价水平,而未能充分体现各位置组别实际价值的差异。此外,该规定还与草案第77条(即承认定价应基于多种依据,其中包括输入信息及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因素)存在不统一之处。为此,阮氏娥建议采取有限扩展的方式完善土地价格表编制标准。"除土地类别、区域和位置外,还应考虑具有稳定性的要素群体,包括基础设施、可达性、空间特征及法律限制。

翻译时间: 2026-09-24 22:56

🇨🇳

对中企影响

中资项目中资企业

越南完善土地定价标准体系,要求政府地价表贴近市场实际,这直接影响中资企业在越投资项目的土地取得成本、补偿标准及税费核算,涉及征地拆迁的中资基建和工业园区项目需按新框架重新评估用地预算。

核心要素 · 5W1H

谁
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黎文功
何事
完善土地定价标准体系,推进定价机制建设
何时
2026年8月29日
何地
河内(国会会议现场)
为何
落实《2024年土地法》要求,确保政府地价表贴近市场实际,杜绝主观定价
如何
发布评估指标文件,要求各地定价委员会遵循框架与方法;推进土地数据库与价格信息系统建设;实行定价、评估人员资格培训认证;强化对异常价格的核查纠偏

📜 涉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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